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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急預案體系
應急預案體系
1 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分為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生產經營單位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標準,結合本單位組織管理體系、生產規模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科學合理確立本單位的應急預案體系,并注意與其他類別應急預案相銜接。
2 綜合應急預案
綜合應急預案是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各種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綜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單位應對生產安全事故的總體工作程序、措施和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
3 專項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是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某一種或者多種類型生產安全事故,或者針對重要生產設施、重大危險源、重大活動防止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專項工作方案。
專項應急預案與綜合應急預案中的應急組織機構、應急響應程序相近時,可不編寫專項應急預案,相應的應急處置措施并入綜合應急預案。
4 現場處置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是生產經營單位根據不同生產安全事故類型,針對具體場所、裝置或者設施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現場處置方案重點規范事故風險描述、應急工作職責、應急處置措施和注意事項,應體現自救互救、信息報告和先期處置的特點。
事故風險單一、危險性小的生產經營單位,可只編制現場處置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