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新聞你的位置:首頁 > 新聞中心 > 公司新聞

裝配式混凝土結構施工

 1 一般規定

1.1 裝配式結構施工前應制定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施工組織設計的內容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工程施工組織設計規范》GB/T 50502的規定;施工方案的內容應包括構件安裝及節點施工方案、構件安裝的質量管理及安全措施等。

1.2 裝配式結構的后澆混凝土部位在澆筑前應進行隱蔽工程驗收。驗收項目應包括下列內容:
    1 鋼筋的牌號、規格、數量、位置、間距等;
    2 縱向受力鋼筋的連接方式、接頭位置、接頭數量、接頭面積百分率、搭接長度等;
    3 縱向受力鋼筋的錨固方式及長度;
    4 箍筋、橫向鋼筋的牌號、規格、數量、位置、間距,箍筋彎鉤的彎折角度及平直段長度;
    5 預埋件的規格、數量、位置;
    6 混凝土粗糙面的質量,鍵槽的規格、數量、位置;
    7 預留管線、線盒等的規格、數量、位置及固定措施。

1.3 預制構件、安裝用材料及配件等應符合設計要求及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1.4 吊裝用吊具應按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進行設計、驗算或試驗檢驗。
    吊具應根據預制構件形狀、尺寸及重量等參數進行配置,吊索水平夾角不宜小于60°,且不應小于45°;對尺寸較大或形狀復雜的預制構件,宜采用有分配梁或分配桁架的吊具。

1.5 鋼筋套筒灌漿前,應在現場模擬構件連接接頭的灌漿方式,每種規格鋼筋應制作不少于3個套筒灌漿連接接頭,進行灌注質量以及接頭抗拉強度的檢驗;經檢驗合格后,方可進行灌漿作業。

1.6 在裝配式結構的施工全過程中,應采取防止預制構件及預制構件上的建筑附件、預埋件、預埋吊件等損傷或污染的保護措施。

1.7 未經設計允許不得對預制構件進行切割、開洞。

 1.8 裝配式結構施工過程中應采取安全措施,并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JGJ 80、《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JGJ 33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 46等的有關規定。 

2 安裝準備

 

2.1 應合理規劃構件運輸通道和臨時堆放場地,并應采取成品堆放保護措施。

2.2 安裝施工前,應核對已施工完成結構的混凝土強度、外觀質量、尺寸偏差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規范》GB 50666和本規程的有關規定,并應核對預制構件的混凝土強度及預制構件和配件的型號、規格、數量等符合設計要求。

2.3 安裝施工前,應進行測量放線、設置構件安裝定位標識。

2.4 安裝施工前,應復核構件裝配位置、節點連接構造及臨時支撐方案等。

2.5 安裝施工前,應檢查復核吊裝設備及吊具處于安全操作狀態。

2.6 安裝施工前,應核實現場環境、天氣、道路狀況等滿足吊裝施工要求。

 2.7 裝配式結構施工前,宜選擇有代表性的單元進行預制構件試安裝,并應根據試安裝結果及時調整完善施工方案和施工工藝。

3 安裝與連接

 

3.1 預制構件吊裝就位后,應及時校準并采取臨時固定措施,并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規范》GB 50666的相關規定。

3.2 采用鋼筋套筒灌漿連接、鋼筋漿錨搭接連接的預制構件就位前,應檢查下列內容:
    1 套筒、預留孔的規格、位置、數量和深度;
    2 被連接鋼筋的規格、數量、位置和長度。
    當套筒、預留孔內有雜物時,應清理干凈;當連接鋼筋傾斜時,應進行校直。連接鋼筋偏離套筒或孔洞中心線不宜超過5mm。

3.3 墻、柱構件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構件安裝前,應清潔結合面;
    2 構件底部應設置可調整接縫厚度和底部標高的墊塊;
    3 鋼筋套筒灌漿連接接頭、鋼筋漿錨搭接連接接頭灌漿前,應對接縫周圍進行封堵,封堵措施應符合結合面承載力設計要求;
    4 多層預制剪力墻底部采用坐漿材料時,其厚度不宜大于20mm。

3.4 鋼筋套筒灌漿連接接頭、鋼筋漿錨搭接連接接頭應按檢驗批劃分要求及時灌漿,灌漿作業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及施工方案的要求,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灌漿施工時,環境溫度不應低于5℃;當連接部位養護溫度低于10℃時,應采取加熱保溫措施;
    2 灌漿操作全過程應有專職檢驗人員負責旁站監督并及時形成施工質量檢查記錄;
    3 應按產品使用說明書的要求計量灌漿料和水的用量,并攪拌均勻;每次拌制的灌漿料拌合物應進行流動度的檢測,且其流動度應滿足本規程的規定;
    4 灌漿作業應采用壓漿法從下口灌注,當漿料從上口流出后應及時封堵,必要時可設分倉進行灌漿;
    5 灌漿料拌合物應在制備后30min內用完。

3.5 焊接或螺栓連接的施工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鋼筋焊接及驗收規程》JGJ 18、《鋼結構焊接規范》GB 50661、《鋼結構工程施工規范》GB 50755和《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 50205的有關規定。
    采用焊接連接時,應采取防止因連續施焊引起的連接部位混凝土開裂的措施。

3.6 鋼筋機械連接的施工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鋼筋機械連接技術規程》JGJ 107的有關規定。

3.7 后澆混凝土的施工應符合下列規定:
    1 預制構件結合面疏松部分的混凝土應剔除并清理干凈;
    2 模板應保證后澆混凝土部分形狀、尺寸和位置準確,并應防止漏漿;
    3 在澆筑混凝土前應灑水潤濕結合面,混凝土應振搗密實;
    4 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工作班且建筑面積不超過1000m2應制作一組標準養護試件,同一樓層應制作不少于3組標準養護試件。

3.8 構件連接部位后澆混凝土及灌漿料的強度達到設計要求后,方可拆除臨時固定措施。

3.9 受彎疊合構件的裝配施工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應根據設計要求或施工方案設置臨時支撐;
    2 施工荷載宜均勻布置,并不應超過設計規定;
    3 在混凝土澆筑前,應按設計要求檢查結合面的粗糙度及預制構件的外露鋼筋;
    4 疊合構件應在后澆混凝土強度達到設計要求后,方可拆除臨時支撐。

3.10 安裝預制受彎構件時,端部的擱置長度應符合設計要求,端部與支承構件之間應坐漿或設置支承墊塊,坐漿或支承墊塊厚度不宜大于20mm。

3.11 外掛墻板的連接節點及接縫構造應符合設計要求;墻板安裝完成后,應及時移除臨時支承支座、墻板接縫內的傳力墊塊。

3.12 外墻板接縫防水施工應符合下列規定:
    1 防水施工前,應將板縫空腔清理干凈;
    2 應按設計要求填塞背襯材料;
     3 密封材料嵌填應飽滿、密實、均勻、順直、表面平滑,其厚度應符合設計要求。

點擊次數:  發布日期:2021-06-17 10:34:40  【打印此頁】  【關閉
廣東華鑫鼎鋼結構房屋有限公司
手機:18617372545
座機:020-28105276
郵箱:huaxinding123@126.com
營銷中心:廣州市天河區匯彩路10號三樓
工廠地址:廣東省佛山市禪城區吉利大道118--9號
© Copyright 廣東華鑫鼎鋼結構房屋有限公司